南 通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关于选拔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暂行办法
一、目的:选拔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通过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能担负现代远程开放教育重任的带头人,为我校的发展奠定高层次人才基础。 二、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到2005年,重点培养出 3 名在全国电 大系统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全省高校同一学科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 10 名在全省电大系统内或全市高校同一学科中具有一定影响的青年骨干教师,实行滚动管理。 三、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教师的选拔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德才兼备、公平竞争、择优扶持、确保质量”的原则,要着眼于学科梯队建设,优先推荐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及新兴学科中思想素质优秀、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突出、发展后劲大、确有发展前途的骨干。 四、选拔对象为我校各类各层次教育教学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从事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优秀学术带头人需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电大事业和所从事的专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 想素质和心理品质,善于团结同志与人合作共事。 2、熟练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进行教学,能制作较高质量的本专业的多媒体课件。 3、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领域内1~2个研究方向有深入的研究,在全省电大 或市内高校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4、独立系统地讲授过3 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显著。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熟练掌握1 门及以上外语。 7、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两 项: (1)近3 年在国内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 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 2篇 ;或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 2 部。 (2)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本人是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横向重 大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教学、教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优秀教材奖等,本人为获奖项目的 主要完成者(前2 名)。 8、关心爱护和热心扶持青年教师成长。 六、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电大事业和所从事的专业;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 任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团结协调能力。 2、能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能制作较高质量的本专业的多媒体课件。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全省电大系统内有 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 4、独立系统地讲授过2 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教学实绩突出,或参加校级教学讲课竞赛, 并取得名次。 5、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7、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近3 年在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4 篇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其中核心期刊 1 篇 ;或主要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 (2)科研成果获得市、局级以上奖励,本人是主要完成者;或承担(共同承担)市、局级以上纵横 向科研课题,并已通过成果鉴定,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在教改、教研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成 果奖、优秀教材奖等。 七、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择优的办法。 1、由系部推荐,个人也可以自荐,但须经系部同意。 2、校办、教务处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开展出,听取群众意见。 3、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必要的考核和综合评议,并将结果行文公布。 八、学校加强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采取切实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成长的氛围。 1、各系部要对入选人员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主要包括年度的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工作目标, 以及相应的培养措施。 2、学校为入选人员创造必要的教学、科研、进修、生活等条件,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3、学校优先安排入选人员出国、进修等,积极推荐他们兼任学术团体的学术职务。 4、学校创造条件,扶持入选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或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并给予课题或教材出版资助 九、学校每学年对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年来培养人员的思想、知识、能力、身心等方面的情况 、进修提高情况、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培养人选提交一份两年来思想政治与教学、科研、社会工作等情况总结。学校在此基础上认真审议并提出下一步培养调整意见。 十、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在每两年选拔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同时,对上届入选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确属成绩突出、发展后劲大者,可继续推荐。两年中没有取得突出成绩或不在岗一年以上,一般不再推荐。 十一、学校发给专项津贴,省校级优秀学术带头人每人每月400元,市校级优秀学术带头人每人每月200元,省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每人每月200元,市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每人每月100元。 十二、本办法自下发公布之日起执行,并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