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学员自主学习规章制度

  1. 学员在入学时应主动向招生办、或辅导员索要专业教学计划。并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制定自己的个别化学习计划。

  2.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计划,选择自己所选的课程听课。按专业,按课程上课。但必须完成所选课程的平时作业,并于考试前两个月左右到辅导员处报考。

  3. 学员如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正常开课以外的书籍可委托辅导员,或自行到发行室处购买,也可向上一级同学借用。

  4. 对于存在不及格的学员,辅导员可以限制其在下学期过多地选课,以防止个别学员盲目选课。

  5. 我们现在建立了学员上课签到制度。目的在于了解学员的到课情况。连续三次不到校听课,辅导员应了解其缺课原因。了解其是否在家通过网络自学,或小组学习等。

  6. 学员课外如没有条件上网浏览的,可以到校多媒体阅览室、凭学生证进入。

  7. 如学员所选课程与学校开课不一致外,可以自学。学校如有录像、或其它媒体,可以提供教学支持。

  8. 学员自己做好所学课程学分的汇总统计,学员必须修完全部必修课、限选课,另外加上自主选择的选修课总学分要大于等于该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方可毕业。

南通电大开放学院

2001310